一、资助项目
(一)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标准:500~1000元/人。
资助对象:中西部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申请办法:向当地区县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说明: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500元/人,就读外省院校的新生1000元/人。
(二)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8000元/年。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学生。
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5000元/年。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
说明: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四)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有关要求进行认定,向学校申请办理。
(五)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不超过16000元/年。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说明: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不超过16000元/年。
资助对象:已被我校录取并注册入学的服兵役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
申请办法:向学校申请办理。
说明:按国家大学生服兵役相关政策实施。
(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不超过16000元/学年。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
申请办法:服务期满,向就业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八)校级奖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学生。
申请办法:大学二年级起向学校申请办理。
(九)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标准:1000~10000元。
资助对象: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十)勤工助学
资助标准:500元/月。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十一)其他资助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
具体政策详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二、绿色通道
我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帮助新生解决经济困难并顺利入学。需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应仔细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我校资助政策(第10页),网上报到时可在缴费方式中选择“绿色通道”,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缓交学费,来校现场报到时到“绿色通道”处办理入学手续。
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各类诈骗
广大新生及家长,要警惕诈骗分子冒充教育部门、学校、基金会等工作人员,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教育退费为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引诱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
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都不用发愁。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都会提供适当的帮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新生及家长:
一、所有资助项目均不要求学生预先交纳任何费用,不要求在ATM机或网上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千万不要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二、要增强防范意识,抵制不良网贷。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提高自身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
三、国家资助政策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资助部分)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